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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圓一個在花蓮長住的夢,於是在暑假即將進入尾聲的前一刻來到了花蓮進行為期兩週的換O生活。「OO 換宿」顧名思義就是以協助民宿事務或勞力付出(例如整理房務)等來換取當日的免費住宿。雖然本人已屆滿三十,還是想來試試這種年輕人的活動,褪去旅客的外衫,認真過過花蓮人的日常生活,用後山美景來充實滿足自己在西部所無法得到的視覺饗宴,充電後,再出發。

 

第一日出發,途經石碇、雪隧、蘇花,終於來到了花蓮這個美麗、可愛又充滿人情味的地方,也開始了我勞力付出以換宿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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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我只能說,這是一個與想像中美好的民宿打工生活完全不同的工作體驗,而且這種體驗其實不需要兩週,只消一天就夠,只要五個小時,讓你看透什麼叫做民宿的經營。(也就是沒有在經營XD)

 

當天中午一到達花蓮,下午一點就進民宿開始幫忙。本間民宿比較特別的是老闆們(P哥和P姐)並沒有特別在管理這間民宿,人也不住在這裡,他們只用了低廉的薪水聘請一位part time管家來幫忙打掃房間和整理環境,或者是在住房率很高時管家才會來幫忙顧店以及接待客人。民宿管家暫且叫他H姊好了,H姊並沒有天天來民宿,其他的時間(ex暑期),本民宿其實是靠小幫手來維持民宿的管理與品質的 (which is no quality 可言,但是房間就表面看起來,其實還行)

 

看著H姐整理房間的俐落手腳和使用所有毛巾的方式,我內心不禁暗暗叫苦,希望七月底時才剛去的H會館之管理與清潔沒有這麼可怕(自我安慰當中)。 看著H姐清潔廁所的過程,真的只有可怕或是驚悚這兩個字可以形容。我內心所感到的震驚與波濤洶湧的程度,真是筆墨難以形容。H姐一開始先是非常熟練的將床上的被單、床包、枕頭套全都拆下來丟到地上,換上新的被品,到這裡,這些個步驟完全沒有問題。接著是打掃廁所、浴室,補充盥洗用具等等,最後才是清潔地板,打包垃圾,結束。看著H姐如何刷馬桶,用抹布擦馬桶,再毫不猶豫的拿同一塊抹布去擦洗手臺、「杯子」,我差點沒當場昏死過去。How!? How!? How!? Really!? Are you kidding me!? Why!? 但反正濕的抹布就那些條,每條看起來也都一樣,鬼知道他哪條拿來擦馬桶,哪條拿來擦杯子,我只知道,以後若是要使用民宿的杯碗瓢盆,請記得要自己洗過,可以不要用的話就不要用。

 

陪著H姐打掃整理完三個房間之後,接著是去樓下洗那些被單等等的東西,看著他囫圇吞棗的把所有的布都塞進洗衣機裡,先倒點漂白水再加點洗衣粉用快洗方式速速洗完再晾起來,我就覺得,以後不管是民宿的毛巾還是浴巾什麼的,最好通通都不要用,因為他們都跟踏腳步一起洗,而且是很大份量的衣物放在小小的洗衣機裡一起洗,鬼知道那塊踏腳步當初曾經被拿去做什麼,或是那條擦手巾被拿去擦過什麼...重點是在我的認知裡,降子洗根本洗不乾淨。我還要在這邊待兩週,希望到時候用這台洗衣機洗衣服我不會得皮膚病。

 

在打掃房間的過程當中不斷有客人進來check in, 問房間等等的,還有客人問我花蓮哪裡好玩。幸好本人幾乎每年來花蓮兩次,所以還能說出個台九台十一哪裡可以去看看走走晃晃,被海看被太陽曬。根據我的觀察,這是一間沒有什麼員工訓練的民宿,有點放牛吃草,有人顧就好的樣子,所以我只好發揮過去做業務的本能,出一張嘴說說,介紹介紹,假裝自己是花蓮人,推薦觀光客一些景點。但是今天的我看起來很憔悴,因為長途跋涉,再加上眼睛莫名奇妙腫起來,加上整理房間之後全身是汗臭味,滿臉骯髒神情疲憊頭髮亂翹,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很狼狽的櫃臺人員。Anyway, 第一天的工作就在這樣莫名其妙和戒慎恐懼的心情之下結束了。

 

本民宿當初和我們談的是,一起打工換宿的小幫手們可以睡在和室的房間裡,但是一旦他整棟房間都賣掉連和室的也賣掉時,我們可能連屈身的地方都沒有,尿尿要去7-11,睡覺要去樓下又悶又髒又濕又熱還沒有冷氣的儲藏室睡覺。About this, I CAN NOT accept, really. 今天後來有跟P姐溝通過,我說B1儲藏室環境不好,被單毛巾通通都晾在那邊,又只有兩台電風扇在吹,晚上睡覺也不能通風因為電動門一打開就是馬路,門邊也沒紗窗,也沒冷氣,在那種潮濕悶熱地板又不乾淨的地方睡覺,我個人實在是無法接受。P姐說他明白,也許再溝通看看有沒有轉圜的餘地,如果週六真的大爆滿,到時候也許我們就去睡P哥住的公寓,如果連那間公寓的房間都通通賣出的話,我們就去睡P哥的房間,然後P哥自己來睡儲藏室降子。心想,如果他真的讓我在忙完累完一整天之後又睡那個XX的儲藏室的話,我真的就要嚴重抗議了,畢竟我不是要來做喪權辱格的打O工O換O宿O的。但還是禱告先,希望上帝幫助保守我天天都有房間可睡。

 

在短短的一個下午當中看到了民宿的打掃方式和民宿主人對待小幫手的一些原則之後(其實他們人不差,就是睡儲藏室這點令人詬病,且小幫手們每天都要看住房情況來決定今晚要睡哪,私人物品只能放在儲藏室,每晚關店前才會得知今晚可以睡哪間房的「地板」。原則上就是睡一樓和室,若是一樓和室賣出而其他房間尚有空位的話,我們就可以去使用那間房間的浴廁,然後睡他的「地板」。)我決定提早個兩三天回家,將打工換宿的時間控制在兩週以內。不過,至少我一天只要工作五小時就好,一週還可以休息兩天,當天再累也就那五小時而已。據說有的小幫手一天可能要工作6-7小時,一週也只能休一天。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真的不太明白來花蓮打工換宿的意義了,因為這樣就幾乎只能待在民宿裡,連去走走看看玩玩的時間都沒有了。慶幸我是自己開車來的,行動自如,遠近都能跑,真好。來花蓮,真的還是要有交通工具比較方便啊!畢竟花蓮那麼大一個又那麼長,只靠雙腳和腳踏車要走遍這個城市,在炎炎的夏日理還是很令人吃不消的!(不然就是要租機車,一天三百五~四百五囉!)

 

最後,今天來到花蓮,什麼景都還沒看到就已經累到半條命都沒了。還是趕快去睡覺,明天請早吧!明天還要從下午三點顧櫃臺顧到八點呢!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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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k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